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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台灣大哥大SIM卡注意事項如下,請詳閱:

  1. 1. 若有資料異動(例如更名/過戶)或申請受話明細需求,請先至門市辦理後再申請更換台灣大哥大SIM卡,換卡後需待首期帳單出帳才可再受理上述服務之申請。
  2. 2. 更換台灣大哥大SIM卡後,以下帳單注意事項說明:
    • A. 換卡後,帳單通知方式無異動,通話明細則依帳單類型提供(紙本隨帳單寄送、e帳單至官網查詢)。
    • B. 當期帳單依計費期間切分二份寄送,均須繳款,請留意繳款日期、通路及計費期間差異。
    • C. 當期第二份帳單出帳日起,若原合併出帳將逕行取消,同時變更帳單週期(延後7~8天),如需調整請於出帳後申請。
    • D. 未抵扣完之預繳/溢繳/優惠金額將依台灣大哥大扣抵規範持續抵扣。
  3. 3. 若原享有以下相關服務、優惠或折扣者,執行【更換台灣大哥大SIM卡】作業後,將依以下說明適用相關規則:
    • A. 若本門號尚有未折抵完之預繳款金額,則依台灣大哥大之規定持續抵扣,可不分期扣抵帳單金額,但不包含國際電話(語音、影像、簡訊、MMS多媒體簡訊)、國際漫遊、0209、捐款、代收代付、補償款/補貼款、行動裝置保險月繳保費及其他依台灣大哥大規定不得抵扣之商品/費用等,扣完為止,但若預繳費用於退租或被銷號時未抵完將退還餘額。
    • B. 若原有申請月租費年繳服務,且尚未扣抵期滿,可持續扣抵並享原優惠回饋。
    • C. 於原台灣之星申辦之MyVideo服務(包含加值型、綁約型、隨你選專案),將於台灣大哥大SIM卡生效日起遞延原合約之剩餘約期及優惠金額,約滿後優惠立即終止並恢復原服務之月租費計價【月租費以出帳週期計算,若申裝未足月,當月月租費以該週期內申裝天數比例計算。】
    • D. 於原台灣之星申辦之其他加值或數位服務 (包含KKBOX、門號管理功能、無限66簡訊服務等) 於台灣大哥大SIM卡生效日起終止服務訂閱,用戶可使用原申辦服務至當期期滿為止;若原申辦服務屬綁約型可使用原申辦服務至當期期滿為止,月租費結算至當期為止,無違約金。
    • E. 原台灣之星申辦來電答鈴服務將移轉至台灣大哥大,並由台灣大哥大繼續提供服務(部分歌曲可能因供應商因素有所異動)。
    • F. 原台灣之星之Google電信代收及小額付費服務,將於台灣大哥大SIM卡生效日起終止服務,用戶需重新綁定台灣大哥大電信帳單代收後方可使用;原台灣之星之Apple電信代收無須重新綁定仍可使用。若有原台灣之星贈送或未抵用完之抵用金,請於申請更換台灣大哥大SIM卡前使用完畢,若有餘額者將於台灣大哥大SIM卡生效日起失效。
    • G. 原台灣之星之漫遊服務,若用戶仍有漫遊預約服務或未用完之服務,須於服務結束後再更換台灣大哥大SIM卡,若您有漫遊服務需求,請您於換卡生效後進行申請。
    • H. 原台灣之星申辦手機保險加掛服務,若原手機保險合約未到期,將移轉原手機保險方案至台灣大哥大,並由台灣大哥大接續代收相關費用,原合約約期與權益將不會改變。
    • I. 其他服務之設定申請與使用,如VoLTE申請、交友語音加值限制、國際電話限撥等功能設定。將依台灣大哥大現行辦法作業之。
    • J. 若換卡時已申辦原台灣之星關閉上網傳輸量警示通知、限撥交友類簡碼、關閉數據相關服務、VoLTE語音通話服務…等服務,將於換卡生效日自動開啟台灣大哥大對應服務,惟若用戶當下門號為停話或存在其他互斥服務之狀態則服務將無法開啟。
    • K.依台灣大哥大現行 5G 服務項目,原台灣之星 5G 影像電話服務將於台灣大哥大 SIM 卡生效日終止提供。
  4. 4. 若申請更換台灣大哥大eSIM,申請、開通、設定程序及費用同現行台灣大哥大換卡規範;申請前請先確認裝置是否支援eSIM,實際支援eSIM機款依各品牌官網公告為準;eSIM設定費用減免情境依台灣大哥大公告為準。
  5. 5. 其他eSIM相關穿戴式裝置服務,注意事項說明:
    • A. One Number服務申請、開通、設定程序及費用以現行台灣大哥大公告為準;服務啟動需先確認必要的系統環境,也可能與用戶現行語音加值服務互斥,購機配對前務必先行檢核手機門號現況。手機門號已經申裝之服務,若為穿戴式裝置可支援的情況下均會自動開啟(例如:拒接國際來電)並隨手機門號異動連動,惟當部份服務需要設定APN(例如:色情警衛),則穿戴式裝置可能無法提供。
    • B. Apple watch獨立門號主號及副號僅適用4G、5G月租型資費,申請需持個人雙證於全台門市辦理,其申請、開通、設定程序及費用以現行台灣大哥大公告為準。